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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或协助处理本地区的重大涉外事务,归口管理侨务和港澳事务工作。 (二)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审核有关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市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在省授权范围内,审核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负责正、副厅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审核和报批;...【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