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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鹤岗市防范金融风险化...
发布日期:2018-05-16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文电科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鹤岗市防范金融风险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危机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发〔2018〕9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
《鹤岗市防范金融风险化解地方性政府
债务危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防范金融风险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危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鹤岗市防范金融风险化解地方性政府
债务危机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省委常委会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为“三大攻坚战”的首要任务之一,并突出强调“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金融风险意识,重拳整治金融风险突出问题,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能力”。当前,我市的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债务偿还压力空前巨大,金融风险面临着严重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系列要求,坚决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危机,守住底线,坚决确保我市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坚决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是通过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爱婴医院、鹤岗师专和市第一中学等所有能够作为融资主体的部门,采用售后回租方式继续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争取融资10亿元;通过加紧同申万宏源和中银国际合作,以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收费权质押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争取融资7-8亿元。
二是由市保障办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将我市全部棚改腾空土地划归到市开源城投公司名下;市国土局负责将市开源城投公司名下的腾空土地收储为政府所有;市财政局负责向省财政厅争取申请土地收储专项债券资金10亿元;市开源城投公司负责用此笔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三是当前凡是增加地方性政府债务的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重新审定,视实际需求决定取消、停建、缓建或续建;凡是除市直各单位人员工资和维持运转的必要经费外,一律不予拨付。同时,对我市国有存量资产,包括闲置房屋、商服和车库等,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进行盘活,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开源节流、竭尽全力保障债务偿还需求。
四是必须做好应对防范金融风险的长期性、持久性攻坚准备,成立国有公司,将我市所有优良性国有资产全部注入,并将政府性债务统一剥离到该国有公司名下,由该公司在通过资产运营进行偿还。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培植财源、涵养税源,进而提高地方财政收入,不断增强债务偿还、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坚决确保上述主要任务的圆满完成,现成立鹤岗市防范金融风险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危机领导小组。
组 长:王秋实
副 组 长:刘德诚 谢殿才 李 旭 于志伟
李 莉 徐连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各项任务的具体推进和落实。
主 任:齐东亮
副 主 任:姚 云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 市保障办 市国土局
市金融办 市法制办 市开源城投公司
全市各相关单位
三、相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各位成员,全市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秉承发展是政绩、化债也是政绩的思想理念,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以全市大局为重,坚决以全市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为重,期间,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是要跟踪督办。市政府督办室要将其作为督办事项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真督实查,并将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直接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反馈。市政府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三是要强化问责。对于不配合、不支持,工作不主动、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市政府将给予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集全市之力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坚决确保防范金融风险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危机的决战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