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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岗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25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市制定本办法。
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区)级以上各级政府制定。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市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县(区)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市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县(区)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县(区)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