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区域分布
鹤岗市位于《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中
梧桐河—嘟噜河水源涵养与林、农业生态功能区
本区位于黑龙江东北部,由汤原县的西北部和鹤岗市的北部和萝北县的北部组成,地处北纬46°47′—48°31′,东经129°28′—131°02′之间,总面积约8510平方公里。
本区地处小兴安岭的余脉,地势西高东低。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主要有汤旺河、亮子河、梧桐河、鹤立河等河流。本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3℃,年平均降雨量为580毫米,年平均日照2670小时,年平均无霜期135天左右。土壤主要有暗棕壤、沼泽土、黑土、白浆土。植被主要落叶阔叶林分布最广,还分布有针阔叶混交林、草甸、沼泽、农业植被等类型,森林资源丰富,主要的树种有红松、桦树、杨树、水曲柳等二十多种。野生动物主要有鹿、熊、野猪等几十种。主要矿产资源有金、石墨、铁等。
本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大豆、玉米、烤烟、小麦、马铃薯、甜菜等。工业有煤炭、造纸、有色金属采选、电力、机械、建材、水泥、木材等行业。旅游资源以森林旅游为主,主要有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龙江三峡森林公园、桶子沟原始森林等。
该区土壤侵蚀为中度敏感地区,高度敏感地区也有零星分布;生物多样性为高度敏感地区。该区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人文景观保护极重要地区;区内汤旺河流域和黑龙江流域为土壤保持极重要地区。
松花江下游北部农业与沙化控制及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
本区位于黑龙江东北部,由汤原县的东南部、鹤岗市的南部、萝北县的南部和绥滨县组成,地处北纬46°28′—47°49′,东经129°31′—132°38′之间,总面积约6200平方公里。
本区地处小兴安岭的余脉,地势西高东低。本区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除黑龙江和松花江外,还有嘟噜河、梧桐河等。本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5℃,年平均降雨量为550毫米,年平均日照2670小时,年平均无霜期135天左右。土壤主要有草甸土、暗棕壤、沼泽土、黑土。农业植被分布广泛,此外还有草甸、沼泽等植被类型。野生动物主要有狍子、熊、丹顶鹤、天鹅、野猪等几十种。主要矿产有煤炭、石墨、铁、金等。
本区主要以农业为主,主要生产水稻、大豆、玉米、烤烟、马铃薯、甜菜、白瓜子等农作物,工业有煤炭、造纸、有色金属采选、电力、机械、建材、轻工、食品等门类。旅游资源主要有中兴古城奥里米古城遗址、松鹤公园等旅游胜地。
该区土壤侵蚀为轻度敏感地区;土地沙漠化为中度敏感地区;水污染为中度敏感地区。该区中部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极重要地区,黑龙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为土壤保持极重要地区或中等重要地区。
- 自然保护区
序号 |
名称 |
具体所在地 |
级别 |
面积 (公顷) |
主要保护对象 |
批准时间 |
1 |
绥滨两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
绥滨县 |
省级 |
55490 |
湿地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 |
2007年6月 |
2 |
嘟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
萝北县团结镇 |
省级 |
19967.33 |
湿地水域生态系统及丹顶鹤、白尾海雕、白头鹤、野生大豆等珍稀动植物 |
2003年3月 |
3 |
太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 |
萝北县 |
省级/国家级 |
2010年功能区调整,总面积不变为22199 |
温带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 |
2009年12月/ 2014年12月 |
4 |
细鳞河省级自然保护区 |
鹤岗市东山区 |
省级 |
2008年调整为20617,原27850.23 |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珍稀动物 |
2004年9月 |
5 |
黑龙江萝北鲟鳇鱼省级自然保护区 |
萝北县 |
省级 |
5123 |
野生动植物 |
2015年12月 |
- 生态建设
扎实发展农业生态。
实施“沃土工程”。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平衡施肥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量。推广秸杆综合利用技术,涌现出玉米高茬收割粉碎还田、大豆田间脱粒秸杆粉碎抛撒还田、过腹还田等,全市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建设绿色食品基地。全市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种植面积195万亩,占全市总播种面积的57.6%。完成7个企业的绿色食品申报,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标志72个。目前,我市有效使用“三品”标识达到282个。
全市实施森林生态保护工程。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3%。湿地面积105774公顷,其中保护区范围内湿地面积54330公顷,零星湿地面积累计51444公顷。几年来,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开展了湿地资源调查,实施系列湿地保护项目,使开垦占用、污染或改变湿地用途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湿地生态系统得以恢复。
促进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
完成太平沟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实现了我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零的突破。启动我市细鳞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太平沟自然保护区、嘟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分别投入245万元、1285万元实施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工程。目前我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已达12%以上。
积极实施矿山治理工程。
我市累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植被面积338.53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8.75%。
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自2011年以来,共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7.5亿元,工程量1100万立方米,实现了水利由侧重“三农”向工农并举、城市与农村兼顾、利用与开发保护并重的转变,形成了“人水和谐”发展的新格局。重点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划定水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保证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几年来,共完成投资2900余万元,重点对项目区中的11个小流域进行了治理,累计保土15万吨,黑土地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鹤岗市(市区)水土流失面积1557.93平方公里,截止目前(2014年末),已治理面积343.19平方公里,治理率22.03%,未治理面积1214.平方公里。共完成水利造林投资3200余万元,营造三北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景区绿化林、防风林和防浪林10156亩。
生态创建成果显著。
鹤岗下辖2县,均已获得国家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县,萝北县正以全省首批省级生态县之名,申报国家级生态县;全市21乡镇已有19个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萝北名山镇、团结镇、肇兴镇已成功晋升为国家级生态乡镇,萝北县东明乡、鹤北镇、凤翔镇、绥滨县绥东镇、绥滨镇5个已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申报,团结镇工农兵村、鹤岗市萝北县太平沟乡兴东村、鹤岗市萝北县名山镇名山村已完成国家级生态村的申报工作。